新住民看公投

Taiwan Referendum

30歲才拿到台灣國籍,國高中也沒有特別研讀中華民國憲法,大學雖然是讀政治學的但讀的是美國為主,雖然台灣的部分民主制度和歐美體系有相似的地方,但好像也應該趁這次公投好好了解一下這邊的制度是怎麼設計的!

如果各位跟我一樣沒有特別理解,只知道帶風向的人告訴我們議題「應該」要怎麼投,那我們就一起學習一下吧,我自己也還沒決定要如何投,先從了解規則做起。

其實相對美國,台灣的公投似乎簡單許多,因為不會有50州各設立自己的遊戲規則。例如說,美國有些州規定公投只能由民眾發起,有些則允許官員發起。有些必須要在法條通過後的一定時間內發起才有效,有些沒有設期限。門檻多高,甚至可不可以公投,都因為州而不同。其實美國有滿多州根本就沒有公投制度存在呢!

看來看去還是台灣的比較好懂,哈哈!

以下是我目前對台灣公投的了解,如果有錯歡迎糾正!
(一)公投是由人民發起的
中華民國憲法賦予人民民主的權利,而平時主要是選「人」(誰要當總統、誰要代表我),而公投則是針對「事」可以表態。或許人民覺得政府某件事情的決策是錯誤的,那麼就有權力發起公投,針對這件事情表決。

(二)什麼時候會有公投
當有民眾發起公投需求,且通過廉署的門檻,那麼政府就必須要舉辦公投;因此政府是有參與的,不過腳色感覺比較像是「執行」或是「協辦」單位之類的,不是主導(雖然我總覺得其實還是政黨負責帶風向人員在操弄啦,但嚴格來講是人民自己的意識)。

(三)為何不跟其他投票同時舉行?
這點是我一開始比較不清楚的,因為以前在美國投票的時候如果有公投議題(嚴格來講是Proposition而不是Referendum,不過就這次討論來說意思夠接近了),都是和其他投票同時舉行,不會額外拉出來舉辦。後來查一查歷史發現台灣以前和其他投票一起辦的時候,投太久了,也因為議題多,事情變得過度複雜,所以後來分開了。我也不知道這算是效率太差的問題,還是只開放回戶籍地實體投票的缺點,但總之效率好像是當初分開的因素之一。不過公投舉辦的時間點也正是這次的議題之一!

(四)公投到底有沒有效?
現在才在問這個問題其實滿好笑的,因為我上次也已經參加過一次公投了,但當時沒有特別關注這件事情,是觀察到事後兩邊都有人在抱怨才發覺事情好像不單純。

句我所了解,全國公投分成四種:

1.修憲(這和其他三種不太一樣,需要由立法院發起,且門檻相當高)

2.法律複決(人民看某個法律不爽,想要刪除)
【公投通過就有效力,法律廢除】

3.立法原則創制(目前沒有這個法律,但人民想要立法)
【公投通過就有效力,幾個月內要開始立法】

4.政策的複決or創制(人民針對政策的表決)
【公投通過,負責機關做必要處置】
什麼是「必要處置」?感覺很沒有強制力!但沒有強制力,我認為不一定是壞事,例如說英國通過脫歐公投的時候,即使確認想要進行這件事情,但執行手段有很多要探討研究的,最後可能甚至評估做不到之類的。

另外,就算公投通過了,贊成的事情也不能違憲。假如說公投題目說「凡是在網路上罵Steven寫文章沒邏輯的人,都要抓去槍斃」,而且多數人的同意贊成,肯定會被法官判定違憲,所以還是不會變成法律。

而這次有四個議題要叫我們決定,先不看詳細內容,只看最近上班路上看到的看板,感覺是:

(1)重啟核四
題目:您是否同意核四啟封商轉發電?
贊成方:KMT

(2)反萊豬
題目:你是否同意政府應全面禁止進口含有萊克多巴胺之乙型受體素豬隻之肉品、內臟及其相關產製品?
贊成方:KMT

(3)公投綁大選
題目:你是否同意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半年內,若該期間內遇有全國性選舉時,在符合公民投票法規定之情形下,公民投票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
贊成方:KMT

(4)珍愛藻礁
題目:您是否同意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遷離桃園大潭藻礁海岸及海域?(即北起觀音溪出海口,南至新屋溪出海口之海岸,及由上述海岸最低潮線往外平行延伸五公里之海域)
贊成方:好像比較難講,不過感覺其實KMT想要運用這個議題達成其他事情

我對其中幾個議題可能有既有看法,但總覺得事情應該不單純...例如,我可能支持核能,可是我支持「這座」核電廠重啟嗎?就如我可能原則上想要打疫苗,可是我不敢打某個廠牌的,那麼我到底算支持還是反對?感覺關鍵是通過後的執行?

最怕的是會像英國脫歐那樣投完隔天才去查到底會有什麼影響,憲法好不容易提供了一個管道讓你發聲,姑且不談是誰在操弄的,但如果要投下去,那總該好好做個功課再決定,連買一台機車都會作好幾個禮拜的功課了,了解一下再決定應該不過份!所以...今天沒有結論,我先去研讀一下預計執行細節或其他應考量的地方再說!

搞到最後好像有講跟沒講一樣,哈哈。不過至少幫自己上了一門政治體系比較的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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